這年的試題在我認為,道理不通,問題都出於「賢人治國」四字。
首先是錢伯對賢人的定義,他提出「賢人會按『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惡惡之』的方針管治」但如果賢人當真如此,在民主體制中賢人自然會被人民選為統治者,因賢人所施行的政策會完全合乎人民的意願。賢人治國與民主政體根本沒有分別,更沒有取長與補短一事。可見在這定義下文章根本作不下去,錢伯的定義確實有誤導成份。
賢人究竟該怎麼定義呢?既然不是‘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惡惡之’,但若以中國的賢德來定義,賢人不過會在當統治者時小一些私生活上的醜聞,在管治社會上沒有特別的才能,這樣賢人治國根本沒有可取之處,沒有長處可取,命題又不成立了。
結果我只想到武斷一些,把賢人定義為懂得施行對人民最好的政策的人,這樣假定賢人有無邊的智慧與知識。第一個問題是,人非聖賢,熟能無過,這賢人其實並不存在。就當社會真的有這樣的賢人(你可以當他是孔子再世,照傳統中國人的思想,孔子是完美的,雖然我認為孔子只是一個較聰明和懂說話的普通人),怎樣可以找這賢人出來呢?你怎樣證明他是個賢人呢?你或許想到投票這方法,這樣集思廣益,既可選出賢人治國,又可滿足民主政體,不就達成「以賢人治國之長,補民主政體之短」的理想嗎?可是賢人是不能透過民主政體選出來的,否則賢人治國與民主政體這兩個詞語就不會出現了(這麼簡單就能選出賢人,人民就不會為民主體制作諸多爭論了;更重要的,是高考不會以此作為試題)。所以賢人亦不可用「無邊的智慧與知識」來定義。
那賢人治國是怎樣達成的呢?我只知道在理想層面上可如何實行,在現今的社會上怎樣實行,見識淺陋的我毫無頭緒,恐怕要請教一下柏拉圖。最可恨考評局既不為賢人定義,又不說說賢人治國實行的方法,就要考生評論「以賢人治國之長,補民主政體之短」,誓要各考生想個頭崩額裂。我巴不得在試卷上寫,由賢人治國在現實上施行不了,所以方小姐(全名方唐)所主張的「以賢人治國之長,補民主政體之短」是實現不了的。
我作為學生,對這條題目很是反感。但如果要我作為考官的角度看,出題者的確高明,這題絕、屈機。
本來還有很多對此試題的感想,但由於篇幅有限(其實是我懶),不再多寫了。
(以上如有不對之處,歡迎賜教)
